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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5-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增补项目)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4]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增补项目)

2 、建设地点:长沙岳麓区

3、 建设规模: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的补充部分,包括1-3层的消防系统、厨房装修及厨房设备工程,工程造价约240万元 。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 、招标范围: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包含消防、厨房给排水、厨房电气、厨房装修及厨房设备部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企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企业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含)以上的项目任职;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房屋建筑施工等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8、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5年2月~2015年4月份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麓金座物业装饰改造工程),因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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