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20 |
HSEDZ-15007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委托,就其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HSEDZ-150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质保期:保修期二年以上(含)。
注:1.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将对其厂考察,所考察厂必须和投标商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注册地址一致。若有不符,采购单位报请采购管理部门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所有货验物到达现场后,每个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交货后,采购单位有权指定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中标单位的全部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三、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燃气灶具、消毒设备和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生产企业;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一)现场勘察:
供应商须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二)磋商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9:00~2015年5月26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 20日09时起,2015年5月26日16时截止。
3、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05室)。
4、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捌佰元/份。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3月缴费证明材料、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
(3)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
(4)投标供应商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供应商磋商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到账后,磋商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开具,并于磋商前发给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账支票、电汇,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磋商前与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收款单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山支行;账号:322000659018170079967。
五、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6月1日下午13: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下午13: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惠绿路100号)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广宇
联系电话:0510-83579500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雪英 邹澄嘉
联系电话、传真:0510-83589265、0510-83589182
联系地址: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HSEDZ-15007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委托,就其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HSEDZ-150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质保期:保修期二年以上(含)。
注:1.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将对其厂考察,所考察厂必须和投标商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注册地址一致。若有不符,采购单位报请采购管理部门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所有货验物到达现场后,每个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交货后,采购单位有权指定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中标单位的全部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三、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燃气灶具、消毒设备和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生产企业;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一)现场勘察:
供应商须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二)磋商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9:00~2015年5月26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 20日09时起,2015年5月26日16时截止。
3、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05室)。
4、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捌佰元/份。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3月缴费证明材料、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
(3)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
(4)投标供应商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供应商磋商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到账后,磋商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开具,并于磋商前发给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账支票、电汇,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磋商前与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收款单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山支行;账号:322000659018170079967。
五、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6月1日下午13: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下午13: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惠绿路100号)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广宇
联系电话:0510-83579500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雪英 邹澄嘉
联系电话、传真:0510-83589265、0510-83589182
联系地址: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