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东林中学建设工程项目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修正通知
各投标单位:
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条件中第7条:“2012年1月至今具有浙江省内高校厨房设备政府采购单项合同金额30万以上合同1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网上查询打印结果);”更改为:“2012年1月至今具有高校厨房设备政府采购单项合同金额30万以上合同1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网上查询打印结果)”
特此通知!
本次更正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