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变更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15 |
各供应商: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5月11日发布的新昌幼儿园食堂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5-16(fs))现作如下更正:
1 .招标文件中的新昌县幼儿园更正为新昌幼儿园。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改为“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3.关于第一章采购清单中厂制品类的不锈钢材料原招标文件指定广东鸿兴不锈钢钢管和扁管材料,现取消指定品牌,其他标准不变。
4.招标文件中关于评分标准和办法中技术部分第一行(1)提供不锈钢厨房设备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的标准取消。此3分加到技术部分的培训方案中,根据投标方培训方案内容情况酌情打分,0-3分。
5.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评分标准和办法中的证明材料“以原件为准”的要求取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具体相关内容以本补充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为准。
新昌幼儿园
2015 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