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全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08 |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市石桥公园公共人防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光明北路以东、白沙路以西、桥兴大道以北、捷进路以南的石桥公园。
1.1.3 设计范围:用地面积约为23000平方米。
(1)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等))。
(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通风空调、电气、给排水、机电安装、基坑支护、园林景观、环保、防雷、电智能化(含网络、电话、电视、安防监控、门禁、停车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各弱电智能系统)、周边道路及广场、节能、标识系统等相关专业设计等)、编制概算。
(4)综合管线规划、排水管道迁改设计。
(5)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含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6)协助办理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
(7)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
1.1.4 专业内容: √人防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粤人防﹝2014﹞201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光明北路以东、桥兴大道以北的石桥公园,结合城市过街隧道、广州地铁三号线市桥站实施建设,战时功能为街道级指挥所、防空专业队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功能为商业、停车场、人行过街隧道等,占地面积约23000平方米,拟建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48500平方米,地下隧道长度约68米,基坑深度约15米。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
(1)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等))。
(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通风空调、电气、给排水、机电安装、基坑支护、园林景观、环保、防雷、电智能化(含网络、电话、电视、安防监控、门禁、停车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各弱电智能系统)、周边道路及广场、节能、标识系统等相关专业设计等)、编制概算。
(4)综合管线规划、排水管道迁改设计。
(5)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含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6)协助办理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
(7)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
(8)协助提供周边建筑物(如地铁三号线市桥站、路灯高低压配电房等)的资料等。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要求):
1.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
③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甲级
④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2.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1.2.4 申请人若不具备相应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标后必须将人防专业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报招标人备案。
1.2.5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附录10)需具备本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建式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工程、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城市隧道(长度45米或以上)、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10米或以上,独立基坑支护项目或房建市政项目的基坑支护部分)。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关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为本招标文件第条的第1项和第2项资质要求的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且应以满足第1.2.3条的第1项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9时30分至2015年5月20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设计费报价采用市场调节价,费用计算见附录5。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岩土工程勘察费报价采用市场调节价,费用计算见附录6。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报价采用市场调节价,费用计算见附录6。
1.4.6 1.4.1-1.4.4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费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费的30%。
1.5.3 工程物探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工作日内提交测量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物探费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人防项目建设中心
电话:020-86119326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128号
1.6.6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7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人防项目建设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128号
1.7.3 联系人: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
1.8.3 联系人:何细峰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711648538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2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