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5-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2015年度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各种厨房用具和餐桌凳(椅)进行公开报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由绍兴市亭山小学统一招标,区属学校参照执行。
二、招标物品:物品名称及用材标准和要求(详见用材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有关厨房设备制造和经销资格的企业(不含经销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4.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文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非法人代表报名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预审合格后发招标文件和招标物品清单。在2014年中标企业中学校书面投诉其产品质量差、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不能按时维修、不能更换部分零配件、及规定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的企业将谢绝参加报名和投标。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为区教育局所属系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在2015年5月18日至2016年4月30日所需的厨房用具和餐桌(凳)椅。
2.经一次招标后上述供货时间内所提供的用具,均按本次招投标单价和中标单位、质量标准执行。
3.各投标企业在报价时需慎重考虑,在上述供货时间内因原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及机械费、运费、税金等调价全部因素。
4.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绍兴市前观巷168号区教育局114室报名并领取标文和清单。
五、若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75-85203217马老师
绍兴市亭山小学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