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4-24 |
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电器设备、安检设备及视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所需的电器设备、安检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14日
2、招标文件编号:XJTF(CS)2015ZF03
3、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电器设备、安检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5、采购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
6、采购内容:第一包:电器设备;第二包:安检设备;第三包:办公家具;
第四包:厨房设备;第五包:视频监控设备
7、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9、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第一包:宋良辉 朱红 王大庆;
第三、四、五包:章静 郭绍栋 王大庆;
10、中标结果如下:
第一包:电器设备
中标单位:新疆新特新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6000元
第三包:办公家具
中标单位:新疆立邦盛唐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59000元
第四包:厨房设备
中标单位:新疆新特新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6000元
第五包:视频监控设备
中标单位:新疆京海信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5000元
因第二包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宣布予以废标,择日重新组织开标。
10、招标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11、招标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12、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10
此中标公示自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