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4-24 |
谈判邀请函
受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食堂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食堂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BCGP-2015-024
二、项目内容
食堂设备,预算143877元
三、供应商要求
(一)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天津市燃气器具品牌备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核对)
5. 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主要品牌的原厂商,必须提供原厂商证明;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
6.投标人所投设备应提供质检报告书;
(二)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同等规模厨房设备合同案例。
需附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招标人保留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所报业绩核查(包含考察)权利,投标人须提供便利;
2.2014年度完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缴纳2500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京津路支行,跨行转账联行号:102110000839;账户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302035109300335301。收取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本次项目不收取谈判文件费。
(二)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8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4: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三)谈判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4∶00
(四)谈判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二中对过。
(三)采购人联系人:曹广涵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5822396719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709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94930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投标只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标书费及招标手续费。
2、 如果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谈判,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如若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且不以书面通知本中心,所交保证金将一年以后返还。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