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高标准高中学生食堂用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通州区勤工俭学办公室组织的通州区高标准高中普通设备(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通财预[2014]55号),并且采购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特此公告。
二、项目简概:
①项目地点:南通高新开发区(西至金欣路、南至文贤路、东至金汇路、北至规划商业地块,紧邻鹏程大道);
②项目规模:学生食堂功能区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高标准高中厨房设备清单”)采购及安装,预算资金70万元。
③项目采购供货及安装时间: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必须在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设备进场,设备进场后20个日历天工程竣工。
三、资格要求及报名需提交材料:
㈠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有完备的生产基地和配套生产厨房设备的专业设施设备,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通过ISO9000认证和通过14001环境体系认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类和电加热类)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服务信誉,售后服务热情周到和良好的财务、资金运营状况。
④具有投标人生产所在地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或生产所在地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近两年内的具有从事食堂厨具项目方面的成功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⑤近三年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和负偏离产品。
请各投标者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商承担。
㈡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③当年职工花名册、近三个月职工工资表及当期缴纳给社会保障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受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职工,并及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④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相应材料。
四、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资格后审查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开标前汇到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开发区支行,帐号714901040000412)。
①开标当日,投标者参加竞标前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作放弃投标资格;
②提供失实和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经证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① 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14: 00;
②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特别提醒
①南通市通州区政府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商家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②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③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可提出询问和质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13日下午14: 00。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勤工俭学办公室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520466、8620499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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