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4-15 |
盐城市新龙广场B1楼食堂厨房排烟净化系统设备采购
安装工程邀标公告
1、盐城市新龙广场B1楼食堂厨房排烟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申请报名。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盐城市新龙广场B1楼食堂厨房排烟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 工程地点:位于人民路东、南纬路北
2.4 工程规模:新龙广场B1楼二层厨房设备(含排烟净化系统设备、成品隔油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造价约 20 万。
2.5 质量标准:产品等级为优等品,并能保证通过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验收且不
影响整体工程优良的评定。
2.6 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服从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工程建设进度
的要求。
3、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3.1 本工程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
3.2 标段划分情况:标段划分情况: 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盐城市新龙广场B1楼食堂厨房排烟净化系统设备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抽检检测、安装、调试、验收、成品保护及其他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等工作,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同时保证排烟净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工期不影响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排烟净化系统设备”安装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销售授权书,同时并取得生产厂商的质量联保证明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供上述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和销售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2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以投标时提供的详细资料证明的时间为准)以来的已完成供货的两家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业绩资料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详细资料(包括代表性用户、成交金额、实际供货安装周期等)的原件】
4.3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4 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 4 月 15 日14:30时至2015
年 4 月 20 日15:00时前,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至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512室报名。
8、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交通技师学院内城南管委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坚
联系电话:18068895821
地址:城南新区海洋路与东临胜利路西临民富路交界处的中南世纪城一期2号楼一
单元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