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高新大道以南、光谷三路以东。 |
招标类别 |
工程货物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备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施工图范围内的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设备、排油烟系统以及送新风系统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
招标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工程 投资额(万元) |
25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发改【2014】32号 |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4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对投标人资格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审查 |
对投标人要求 |
投标人资质/资格 |
(注:0对应特级,1对应一、甲级,2对应二、乙级,3对应三、丙级,X对应不分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 |
|
其它要求 |
(一)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600万元;(2)投标申请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销售商),代理商(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唯一专项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销售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代理商(销售商)均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3)本次投标申请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加热设备)》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4)本次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其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加热设备)》;(5)无论是制造商或代理商(销售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拟投标产品品牌须在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网站《武汉市商用燃气灶具备案公示》表中,且在有效期内。(6)投标申请人在近3年内(2012年4月至今),有与招标货物相类似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数量不应超过一家(按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先后顺序确定)。(9)有关于企业有不良行为公示的将被拒绝。 |
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安排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5/4/10 16:50:00 |
2015/4/15 16:50: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该公告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www.cnwhjs.com————网员特区/其它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 |
2015/4/21 16:00:00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东湖高新管委会五楼交易中心(资审时间14:30-16:0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光谷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5/4/22 9:00:00至2015/4/24 9:00: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5/4/24 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