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4-08 |
受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对梅溪湖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梅溪湖消防站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长财湘新采计-JZ201503003
委托代理编号:GLTC-2015HN172
3、项目预算:44.1377万元。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供应商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所投的燃气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煲仔炉、燃气炒炉)其规格型号须录入2014年度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内的“1.4炊用燃气大锅灶”(提供产品目录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同时提供相应产品由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4.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及技术要求中需要原件备查的,所有原件需统一放于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封面需写明原件清单以及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8000.00元。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各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2015HN172厨房设备”,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 号:731902148310202
7.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 心
电 话:0731-89950503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国际研发中心6栋
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6楼
联系人:余 屹、倪 超、周 敏
电 话:0731-85177561、85177562
传 真:0731-85177567-830
邮 编:4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