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曹妃甸100万吨/年炼糖项目一期工程食堂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中粮糖业曹妃甸100万吨/年炼糖项目一期工程食堂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XTC-1506068)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作为中粮曹妃甸100万吨/年精炼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中粮糖业曹妃甸100万吨/年炼糖项目一期工程食堂厨具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及范围
2.1供货安装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二号港池西岸。
2.2计划供货周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历天
2.3中粮曹妃甸100万吨/年炼糖项目一期工程食堂所需的厨具、厨房设备、厨房排风排烟设备及管道的加工制作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并进行图纸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的报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设备供应、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制造商;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资质(燃气灶具和工业或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4)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类似货物销售业绩;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交至或电汇至招标代理),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公司开标室。
5.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二港池西岸
联系人:余志钦
电话:0315-5072619
电子信箱:yuzhiqin@cofco.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100044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联系人:嵇玉芹、王瑞
联系电话:01088354433-455、209
传真: 010-88357502
电子信箱:gxtccfd@126.com
中粮集团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010-85006768,010-85006070
手机:13141316776,13311469311
传真:010-85617822
电子邮箱:ZB@COFCO.COM
中粮屯河审计监察部纪检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0991-6173321
手机:13619917919
传真:0991-5571600
电子邮箱:taoxy@cofc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