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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竞争性磋商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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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全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4-02
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食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购买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南通市图书馆大楼)食堂承包服务,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竞争产生一名南通市图书馆大楼食堂承包服务提供商。希望广大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供应商踊跃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南通市区注册的、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或目前经营规模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餐饮实体)。 2、须是从事餐饮行业5年以上的餐饮实体,且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卫生事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证明)及违法违规记录。 3、从事餐饮必需的服务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各项有效证照齐全。 二、付款方式 1、食堂所有服务场所免收租金。 2、大餐厅免收水电空调费,厨房用水电气核定基数,超过基数部分按价结算。 3、工作用餐小间水、电、空调限量使用,超量后收费。 4、每季度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日常监管和组织用餐人员测评打分相结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将快餐运行费支付给食堂承包经营者(即本次磋商的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三、项目需求 1、基本情况介绍 南通市图书馆大楼位于南通市新城区,世纪大道南侧,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中主楼26层,裙楼6层。另有地下车库2层,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计划于2015年5月初投入使用。先期入驻工作人员800余人,满员约为1300人。 (1)餐厅 位于6楼的大餐厅,有快餐就餐位720个;另有工作用餐小间6间。照明、空调、装潢等设施设备均已配备完善。 (2)厨房 快餐厅厨房与工作用餐小间厨房分别设置,厨房设备、给排水系统、排油烟系统等设施设备均配备完善。 2、服务内容 (1)供应早、中、晚餐(节假日正常供应)。 (2)供应时间:早餐时间7:30-8:45,午餐11:45-12:45,晚餐17:30-18:30。 (3)快餐供应品种: A、早餐不少于6样小菜,4样点心,有稀饭、牛奶、豆浆等供应。 B、午餐菜品不少于12种,大荤、半荤、素菜各四个。 主食在米饭的基础上增加粗粮、面条、馄饨等小吃或特色菜窗口。 C、中午采用自选用餐模式(晚餐供应方式由经营者自定),刷卡结算。 (4)供应自行加工的卤菜、点心。 (5)中午、晚上根据入驻单位需求提供工作用餐小间服务。 (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保障任务。 四、服务质量要求 1、快餐满意率不低于80%,每季度测评一次。 2、快餐供应确保零利润。菜谱及定价由甲方一周一定。 3、自行加工的卤菜、点心毛利润率不得超过25%。 4、工作用餐小间菜肴毛利润率不得超过25%。菜肴不断翻新,色香味俱佳,能满足会议用餐及各类接待、保障服务要求。 5、各项安全卫生符合规定标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乙方负全责。 6、乙方所有食品的供应商及进货渠道须经甲方认可,并做好索证、进货记录。 7、乙方所有人员在岗时须按要求统一着装,规范操作,热情周到,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食堂承包经营者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根据用餐人数规模自行配备,但厨师人员不少于16人,服务人员不少于16人。 2、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及厨师长需有餐饮管理8年以上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3、厨师:一级厨师不少于5名,二级厨师不少于5名,皆具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专业上岗证,责任心强,实际操作经验丰富。 4、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工作用餐小间服务人员均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5、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有有效的健康证。 六、快餐的餐具、工作用餐小间的桌椅、餐具及厨房设备由甲方一次性配齐。使用后的损耗、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合同经营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故各供应商的报价为经营三年的总报价。合同期内中标人服务好、信誉佳、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满意度高,且各方面合作顺利,则三年期满后,可优先续约。甲方也可通过招投标重新确定承包人。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对本公告中甲方所要求提交的所有响应资料(原件备查); 2、对本公告中综合评分项目所要求的逐项响应资料; 3、三年日常运营费用的总报价。     九、响应文件的制作、提交及保证金 (一)制作要求 响应方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正本、副本上分别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以示区分。报价一份单独密封。密封件上均应填写响应项目名称、编号和响应供应商名称,注明“在2015年4月13日14:00时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响应的日期。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将被当作无效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评审开始:2015年4月13日14:00时。 2、地点: 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第五评审室 (三)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现场,向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纳5万元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评审后三日内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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