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变更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4-02 |
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兴县龙山新区公安、检察大楼西侧。本次招标包括厨房设备的制作采购、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2、具有有效的ISO质量认证证书。 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4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6:00,过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长兴县县前街通宝城1幢1单元501室 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72-6201306 招标代理联系人:彭工、郑工 电 话:0572-6651518、13588748977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