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3-19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采购厨房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编号:皖C-2015-CG-X-037
2、采购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3、采购方式:询价
4、开标时间:2015年3月19日9时00分
5、公示时间: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2日
6、评标委员会成员:胡伟全、高兆亮、黄海
7、监督人员:朱言军
8、采购人代表:曹鑫;联系电话:18055201091
9、预中标候选人:安徽锦城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10、预中标金额:11.9138万元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王肖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0552-2047843。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公示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1、预中标候选人投标分项报价表;
2、预中标候选人投标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