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2-15 |
宁波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宁波软件园二期食堂厨房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2-15 | |
日期:2015年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宁波软件园二期食堂厨房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货物 1、项目名称:宁波软件园二期食堂厨房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厨房设备及厨房餐具(数量1批)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 3、供货期:接业主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29781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厨房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商提供的燃气灶具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商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4、投标商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5、投标商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 6、投标商必须具有制造商注册地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7、投标商须为厨房设备的生产企业; 8、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在本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 00分,在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9号窗口)购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买招标文件。(窗口联系人:房晶,联系电话:87914626) 4、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招标文件售价:标书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5年3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5日下午16:00时前向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整。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且付清招标服务费后5日内退还;退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时,中标人需携带经备案的合同的复印件和招标服务费发票复印件自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2楼213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联系电话:0574-87914626、87913521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的,请选择“异地”),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5CG020007),如招标文件要求分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子包号(如:15CG020007-1),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详细事项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任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陈静 董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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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83033570 传真:0574-83033570 联系地址: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国际大厦6楼6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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