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2-13 |
北京欧马可汽车销售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欧马可汽车销售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GGZB15-FT00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处置物资及设备包括:空调机、电视机、冰柜(箱)、厨房设备、办公设备以及空压机、包边机、焊机、天车等等多品种废旧设备及物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存货地点:怀柔区迎宾中路30号。
投标要求:本项目为一个完整合同标段,不得拆分投标。
回收要求:(1)回收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怀柔厂区存货仓库场地进行清理。回收单位的人工费、车辆由投标人承担。为保证回收场地及时清理、施工安全,回收方需交纳人民币 20 万元的保证金,场地清理工作结束及未发生安全事故后即退回给回收方。(2)回收方必须将设备类(如天车)解体后才能出厂房仓库。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2.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或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必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内容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⑵ 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⑷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⑸ 对竞买的废旧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⑹ 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⑺ 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⑻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3月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北办公楼东翼1228室。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北办公楼东翼1228室。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10: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015年3月2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向招标人代表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⑴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磊
电 话:010-80708023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婧、温泽旭
电 话:010-63956660
传 真:010-63986766
邮 箱:BJGGZB@163.com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