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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备补充公告招标变更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2-12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采购苏州东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一区厨房设备及配套设备项目补充公告 编号:SZSD2015-WZ-G-001 一、将原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下条件要求的: 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具有卫生许可证(消毒类)(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在苏州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非苏州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不接受授权合作机构)。 5、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具有卫生许可证(消毒类)(有效期内); 6、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7、非苏州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不接受授权合作机构)。 8、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需提供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报名时原件现场备查。 现修改为: 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6、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需提供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报名时原件现场备查。 二、将原采购文件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发出之时起至2015年2月16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例外)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发出之时起至2015年3月2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例外)   本公告为SZSD2015-WZ-G-001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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