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2-12 |
常采竞【2014】26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委托,现就其国际交流中心酒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
一、 项目概况: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项目,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投标人为具有履行本项目实施能力和专业技术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厨房设备经销商(提供洗碗机、冰箱、排烟风机的授权委托));
3、投标产品企业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商用燃气灶具);
4、投标人须具有当地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人为非本地企业的,必须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如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须在常州地区设有正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具有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或授权委托具有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经销单位;分公司或授权委托单位必须为常州本地企业,具有正规的营业场所;
6、投标人具有2012年以来1个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的厨房设备项目成功案例;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3室采购一科。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存档:
(1)《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自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授权委托常州本地单位,则还须提供授权委托协议;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有当地社保盖章);
(4)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经销商则须提供厂家授权;
(5)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商用燃气灶具);
(6)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7)具有2012年以来1个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的厨房设备项目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证明。
四、招标文件领取与投标保证金:
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后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圆整,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凭证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据凭证。
汇款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1105020109000099895
五、答疑,投标截止和谈判时间及地点:
答疑:2015年3月3日上午9:30,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和开标: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赵恒青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9-86800351 传真:0519-86800352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国华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86113189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