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2-10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指挥中心楼办公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新乡县人民检察院
二、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指挥中心楼办公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四、采购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4】110-1号
五、招标内容:办公窗帘181套,职工餐厅卷帘50套;上述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时间为 2015年1月8日在《中国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
七、评标日期及地点:本项目原定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9时开标,因项目内容核实,故延至2015年2月9日下午15时开标;评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2楼评标室;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石长梅、于贤娇、常文平、郭闰丙、王建洲。
九、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白云布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3970.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一家居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427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梦洁针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4065元
说明: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出三个工作日。如果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进行申诉。
十、招标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44456
招标代理机构: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8137652216
谨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