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2-10 |
1、 工程概况:
高新区创新园区占地约500亩,建筑面积450000M2,可容纳30至50家企业,全负荷时员工可达4000人以上,目前一期已投入使用,园区职工约200人,二期预计在明年4月投入使用。现就食堂、超市以对外承包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企业对外委托经营。
1)招标人: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创新园区配套用房招租;
3)项目地址:武进高新区南区创新园区;
4)租赁期限:3年(免租期为2年,包括物业费)
5)招租项目:食堂、超市(食堂面积约为117M2,超市面积约为225M2),厨房设备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水、电、气、中央空调已全部到位。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有餐饮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无食物中毒史,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不良经商声誉的记录。
(3)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6、其他投标条件:
6.1每位申请人必须申请参与上述一个标段的投标。
6.2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并出示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常州农行武新支行,帐号:10600601040010125;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资格预审合格抽签不入围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人。
6.6投标人报名时可到高新区查阅或咨询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可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
6.7 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报名截止时间前换取)】,阳湖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阳湖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投标人须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法人委托书;④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⑤卫生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资审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还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①报名时间:2015年2月 10日 ~ 2015年2月12日17:00时;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8办公室。
②资审时间:2015年2月13日14:00时;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会议室。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7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9、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0、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8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 整。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进高新区 地 址:武进行政中心西侧鸿业大厦4、5楼
联系人:崔卫忠 联系人:王兴良
电 话:86229100 电 话:0519-86520236
传 真: 传 真:0519-8652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