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田地质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煤田地质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投字[2012]406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组织实施,现对本项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煤田地质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职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南路以东,五纬路以南。 (三)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中包含的全部职工餐厅厨房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生产、采购、运输、损耗、免费安装、调试、技术协助、验收、交付使用、后期资料、进行安装所需的一切产品设备、备品备件、各项税费、保修期责任以及售后服务等。 (二)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职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清单及工程量清单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 (三)生产厂家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四)经销商或代理商竞标的,须提供产品(燃气灶具)生产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产品设备性能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良好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能够提供及时、良好的售后服务。 (七)上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产品设备须通过国家的节能产品设备认证。 (八)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网 网址:www.bidchance.com (二)内蒙古新天立网 网址:www.nmgxtl.cn 六、报名须知 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均可: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昱华大厦B座四楼。 4、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生产厂家须提供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本企业《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8)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须提供附件一、附件二。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邮箱:nmxtl@163.com。 3、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昱华大厦B座四楼。 (四)售 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收款单位 :李劼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昱华大厦B座四楼 开户银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蓝天支行 帐 号 :6216 3300 6670 1251 462 行 号 :3131 9100 0476 (六)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八、联系方式 (一)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联 系 人:刘瑞林 电 话:15326015350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倩 电 话:0471-5970835 传 真:0471-5970835 邮 箱:nmxtl@163.com 附:附件一、附件二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招标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