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2-05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受英德市镇初级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征集各潜在投标人意见。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技术及商务需求、评分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信息预告内容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1 .采购项目编号: 0835 -1501G98N0091
2 .采购项目名称: 英德市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 人民币 贰佰伍拾捌万 元 整(¥2,580,000.00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采购内容: 学生饭堂设备设施
4.2 .采购数量:一批
5 .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6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且全部货物设备到达安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于每个学期期末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款项分五年内付清。
7 .合格投标人要求:
7.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7.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7.3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8 .公示:
8.1. 本项目预备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015年2月5日至 2015年2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
9 、递交意见要求
9.1. 递交时间: 2015年2月5日至 2015年2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
9.2. 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9.3. 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以上地址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向本政府代理机构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接受。
9.4. 本公司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以上资料不作为质疑依据。
10 、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名称:英德市??镇初级中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835921
联系地址:英德市镇架桥石南
10.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欣倩
联系电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真电话: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