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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旅游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重庆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重庆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1-30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餐饮旅游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因教学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就餐饮旅游学院实训室设室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1.一层:中餐实训二室设备 2. 一层:中餐实训一、二、三室、演示训练室抽排系统;二层:西餐实训室、面点实训室抽排系统 (一层、二层指餐饮实训楼楼层,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餐饮旅游学院实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清单及设计图)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厨房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非本地(重庆市市外)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机构须在工商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有效的相关证照。 四、招标报名及投标文件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有完整的目录和页码,每页须盖鲜章,递交时须密封,正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二)报名及标书递交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科(办公楼215室)。 (三)招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设计图请投标人自行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官网公告栏下载,采购清单请与答疑人联系直接发电子版本;咨询、答疑及现场勘察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2月3日(联系人:周占富,联系电话:15523834819);报名及标书递交时间为2015年2月4日10:00-12:00,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纳招标报名费600元。此项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现金支付,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中标单位确认后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在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合同包含的货物,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一律在校园网公布。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安装时间 2015年3月1日前完装调试完毕。 2.实施(交货)地点 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餐饮旅游学院) 3.验收方式 A、产品在安装调试符合要求后,中标人邀请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作最终验收。 B、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安装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C、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D、验收时,中标人须出具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4.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费、卸货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0000.00(肆拾玖万元整)。 5.质量保证期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年。 6.售后服务内容 A、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a)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b)现场响应 招标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人能够正常使用。 B、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a)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b)质量保证期过后,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则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7.付款方式 A、付款方式:中标人凭双方签订的合同和验收清单,并提供正式发票自行到招标单位结账。招标人支付总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 B、质保金(总货款的5%)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不计利息付清余款。 C、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D、本项目设计费5000.00(伍仟元整)由中标人承担。 8.培训 中标人要对招标人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提供免费培训义务,使采购人能够正常操作使用。 八、联系方式 招标报名联系人:牛怡君(02361691099) 现场考察及技术咨询联系人:周占富(15523834819) 邮 编:401331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组织5名(或7名)专家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14:00,若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    点:办公楼三会议室。 十、评标方法、原则、标准和无效标等 (一)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殊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个,少于三个重新组织招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招标人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整个过程应在招标人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评标标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竞标。本项目的评定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评分标准如下: 投标人最终得分=价格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注: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投标报价:6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的投标价格(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2. 技术部分 25分 (1)技术部分全部参数全部满足得10分,有一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2)样品评分0-10分 评标小组根据板材及主要配件样品的性能、参数、外观、材质、质量进行综合评分。一等 7-10分,二等4-6分,三等1-3分。 投标人需提供样品为: a.裕晨牌节能炉头 b.201型号1.2mm和1.0mm厚的国标不锈钢板材 c.38、50型号的国标不锈钢圆管材 d.38*25国标不锈钢方管 e.镀锌板1.2mm和1.0mm f.40*40的国标角钢;提供水龙头样品 (3)施工方案0-5分 根据施工方案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需提供方案及方案说明)0-5分(根据方案的优劣得分) 3.商务部分15分 (1)业绩情况5分(带合同原件备查,开标时若要求提供而不能提供者此项不得分); 投标公司提供近三年(1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金额为50万及以上的每1份得1分,最多5分; (2)售后服务方案0-10分 投标商能提供所投产品售后服务方案,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应急响应措施、质保期外售后服务、零备件库方案等进行评分; (三)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5.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6.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7.投标人不能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成套样品及主材小样不符合要求的;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有关说明”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9.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 1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12.投标人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十、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校园网公布。 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4.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B、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C、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D、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E、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F、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人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A、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B、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C、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D、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6.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7.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B、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E、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B、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C、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按照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 (四)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开标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4.开标结果由校方通知各投标人。 5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十、评标方法、原则、标准和无效标等内容 (六)定标 1.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2.定标程序 A、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B、中标人变更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中标通知书 A、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B、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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