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1-05 |
第四章 招标需求
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2、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燃气具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3、公司总部不在浙江的,需提供在浙江省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政府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采购设备内容及数量
对此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及建议,在2月4日前,请发邮件至beryl88907716@126.com。
联系电话0571889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