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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后勤服务楼和职工之家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材料设备)招标公告

  • 全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全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1-30

交易登记号:15GC070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国烟计[2011]452号文及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甬发改工业[2012]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后勤服务楼和职工之家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三横工业园北部、宁波竹产业工业园西侧地块,场地东至汇诚路、南抵葭浦路、西达盛源北路、北接顺浦路。
2.2标段:一个。
2.3工期要求:
合同签定后60天内完成厨房设备的加工制作,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进场,进场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基础及相关管线的预埋等准备工作须提前配合土建水电施工进行。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达到出厂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后勤服务楼和职工之家厨房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安装、深化设计(水电气汽配套图纸)、调试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提交相关文件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保质期内的免费维保服务等,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中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4)投标人须具有地市级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度由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提供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投标人2012年、2013年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12年和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投标人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厨房设备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或在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标记有不良行为,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或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9)投标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5年02月12日16:00之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递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未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现金交款单。购买后可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11室)凭现金交款单换取招标文件款发票。如有相关资料,请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11室)领取。
4.3温馨提示: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5年02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曙光路109号
联系人:崔洁
电话:0574-87056684
传真:0574-870567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姜春辉、鲍顺翱
电话:0574-87307605
传真:0574-8719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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