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1-28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滨江区民政局(本级)委托,就阳光家园社会福利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BJCG-FS-2015GKZB-00004
2、项目名称:阳光家园社会福利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阳光家园社会福利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包括: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本项目预算价为:32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预算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厨房设备(含燃气灶具)生产、加工的厨具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5-1-29至2015-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2室
标书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5-03-06 09:3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58号(杭州市滨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03-06 09:3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58号(杭州市滨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需提供原件对复印件进行审核,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否则将不被接受。
2.招标文件只能在指定地点现场领购的方式获取(本公告网站不提供招标文件下载),未在现场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受;采购公告中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10、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账号:201000065548152。
11、项目联系人: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12室,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571-85056231,传真:0571-8505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