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上海总部大楼员工厨房厨具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南京银行上海总部大楼员工厨房厨具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的主要内容
南京银行上海总部大楼员工厨房厨具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JCB-2015SHZBXM005、JITC-1505WX0064)。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指:大型企业厨房设备整体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项目,下同)。
3)若主要投标货物(主要投标货物包括:冰箱、洗碗机、电磁炉灶、排烟罩、烤箱、醒发箱、油脂分离器、灭火系统下同)非投标人自行生产的,则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货物制造商中国地区总代理(出具总代证明)的授权文件,且需提供主要投标货物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同时具备上海地区从事燃气具安装维修的服务能力。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0、ISO14000、OHSAS180010系列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度和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或近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银行开具有资信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现场设计负责人、安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2013年12月以来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8)投标人在华东地区具有与招标货物相等称的长期售服体系和维修保养能力。提供投标人售服机构的税务登记证明或长期房屋租赁合同。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平台(咨询电话:400 052 2008)免费注册,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后,下载招标文件。
售 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按下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JITC-1505WX0064项目招标文件款”,然后扫描上传至www.jitc.cn平台。)
四、现场勘察和澄清答疑
现场勘察: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工作日自行现场勘察,现场联系人:蒋澐15026880701;。
澄清答疑: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 28日中午11:30前将所有的澄清问题邮件至611zxf@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2月13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7号16楼开标大厅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 杨磊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833240905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帐号:73218101826000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