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变更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1-14 |
庆元县第二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变更文件
(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14229号)
一、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特殊要求▲5、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编号10、72须提供工业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编号21、74 须提供商用电磁灶检测报告原件。”变更为“特殊要求▲5、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编号10、72须提供工业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21、74 须提供商用电磁灶检测报告。以上设备为投标人自行生产的,投标时提供证书和报告原件,为代理商的,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内容有矛盾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该变更文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庆元县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