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变更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1-13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职工食堂改建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门石窟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职工食堂改建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图纸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制造商具有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但生产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 13日至2015年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下同),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四楼服务大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中标不退,不中标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 11日09时30分,递交地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五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门石窟研究院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15036755447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东路银城商务港五楼D座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0379-63346666转509 0379-6334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