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磁浮车辆及机电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磁浮车辆及机电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对其高铁南站至黄花机场中低速磁浮车辆及机电系统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长沙磁浮工程线路自长沙南站东广场北侧引出,向东沿劳动路南侧走行,跨过浏阳河后走行至规划劳动路路中,沿劳动路路中向东走行4.6km至黄兴大道交叉前转向北,设榔梨站后随即下穿沪昆客专,之后线路沿黄兴大道路中走行抵机场高速公路折向东,沿机场高速公路南侧走行,过收费站后向北上跨机场高速公路,沿机场大道西侧走行0.5km后向东上跨机场大道垂直接入T1、T2航站楼间连廊,线路长18.5km。全线共设三座车站,分别为长沙南站、榔梨站、黄花机场站,均为高架车站。在长沙南站附近新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处,控制中心设于综合基地内。车辆为3编组,初期采购5列。项目已于2015年5月开工,预计2015年12月建成。
1、项目名称:长沙磁浮车辆及机电系统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投资估算:约 14.5亿元
5、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监造与咨询、车辆段设备(含工艺设备、各车间设备、垂直电梯、厨房设备等)、轨道(含道岔)、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安防及门禁系统)、车站辅助设备(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站台门系统、自动人行道、值机系统、智能疏散系统)等在内的设备制造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产品设计、制造、验收、安装督导、系统间联调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的全过程监理及通信、自控系统等招标人指定的独立第三方检测。
6、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国家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其中试运营之后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相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GB50381、GB50382、GB50578、GB/T50732等),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9、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10、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 “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承担过一个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以上以往工程业绩,,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因安全质量问题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监项目。
4、以往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之一:
①在建或已竣工的磁悬浮工程(含试验线)的机电系统监理项目;
此项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②2010年以来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监造或监理、轨道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三项内容至少须同时具备两项,但可不在同一合同内容范围内);
此项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
6、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9 日至2015年 2 月 5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长沙磁浮车辆及机电系统监理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 1 月 14 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5 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