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1-09 |
宁波国家高新区第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1-0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国家高新区第二幼儿园宁波国家高新区第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1. 招标编号:XDZB-2014-2080 交易登记号:15CG020003 2. 本次招标内容: 品目一:数码电器 品目二:网络音响设备 品目三:幼儿园家具 品目四:幼儿园教玩具 品目五:厨房设备 品目六:窗帘 3. 投标人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 报名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 4.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4.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2 各品目具体要求: 品目一:投标人营业范围需包括办公设备、电脑及配件等。 品目三:投标人必须是家具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家具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品目四:投标人必须是玩具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品目五:投标人必须是厨具的制造厂家且不得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燃气灶具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品目六:投标人必须是窗帘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供应商如非本地企业,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替补,以此类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的发售: 4.3.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 4.3.1.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下同)的复印件一份; 4.3.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品目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9号窗口。 8.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9.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10.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12.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第二幼儿园 联系人: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电话:89077719 联系人:吴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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