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1-09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办公楼,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盘石镇南面瓯江北面,温瑞平原的北部,瓯江入海口的北岸,自然环境良好。项目前面为厂区入口广场,西南侧为9层办公楼,东南侧为6层化学楼,总建筑面积149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92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7.50平方米)。本项目为综合办公楼,地下设置厨房及设备用房,地上设置餐厅、办公、会议等用房。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厨房设备1个标段,具体为新建综合办公楼厨房设备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注册资金要求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5投标人至少应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两个厨房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及体现合同总金额的页面);
3.6投标人应具有省级燃气具协会或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3.7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能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内有售后服务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7楼D座)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95号(与文一路交叉口)百瑞国际大酒店8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活动。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能商务网(http://www.zeec.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盘石镇南面瓯江北面
联 系 人:陈庆东
电 话:0577-511076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E座
业务联系人:戚登科
邮 箱:qidengke@zntianyin.com
电 话:0571-85270554
标书购买联系人:杨钰佳
电 话:0571-85366497
地 址:杭州市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7楼D座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银 行 账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2015 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