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交警队厨房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4510020023
项目联系人:樊斌
项目联系电话:13731021715
采购人: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新华大街3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080182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99823
预算金额:32.3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户许可证;(2)厨具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须具有在武安市设立的维修站点的营业热照及生产商的唯一授权书;(维修站点生产经营范围须具备设备的售后与维修)(4)提供生产品牌的商标注册证;(5)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6)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厨房设备采购
备注:报名须知: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持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领购谈判文件。(1)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 (5) 售后服务承诺诺函(6)武安市设立的维修站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一同到场(法人承诺函:营业执照须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7)投标人在参加报名和投标时,应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上述1-7项均需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