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 | 开标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6-12-12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OTC1628111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12-12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1-30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执法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执法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OTC1628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忠、刘海红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9490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
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华新区福城办事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忠、刘海红,0755-8294906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数量: 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③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④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⑤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11月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60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4:36 至 2016年12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