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JBT2016-176-SZ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2-03 |
2016-12-02 | 2016-12-09 | |
JBT2016-176-SZ | 食品加工设备 | |
厦门市 | 国内 公告 | |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厨房设备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以不必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但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关责任。】
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上一年度)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内)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并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592-5379650
传真:0592-5379651 采购文件售价: 标书费:500元/套 ,图纸费:200元/套,邮费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3日(周五)上午09:00时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3日(周五)上午09:00时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先生;电话/传真:0592-5379657/5379651 其他: “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005433050099;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379681。
“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湖滨北支行;账号:35101537201052507266。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6-12-02 17:57: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