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东莞市长安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4号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6-12-28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CA2016058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12-28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2-08 |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长安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A20160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长安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长中路141号
联系方式:黎先生0769-85473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说明 |
A包 |
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4号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