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12-21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2-12 |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维修中心一厂厨房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汽车维修中心一厂厨房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Q-201623)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参加。
1.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维修中心一厂厨房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GZSQ-201623
3. 采购内容:
3.1维修中心一厂厨房设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粗加工间、洗消间、制作间、备餐间、仓库及用餐区的厨房设备及随机附件的深化设计、制造、安装、包装、运输(运至采购人现场)。
3.2相关服务:本次汽车维修中心一厂厨房设备采购的相关服务主要指上述厨房设备及随机附件、厨房范围内的排烟、现场培训的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并确保通过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验收,包括保证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
3.3与厨房其他工程的界面如下:
①排烟:包括厨房内的排烟系统。其中:厨房内的排烟系统,计算范围从厨房内各排烟口起至天面排烟口止,排烟口要设置在符合环保方面规定的距离外,包括高压静电油烟处理器的安装、调试等。
②用电设备及排水设备上要配合基建施工工程协调安装位置。
3.4上述厨房范围内的土建、精装修、消防专业不纳入本次采购内容。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报价人。
4. 工期要求:
4.1 本项目要求自签订合同起30日内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并验收完毕。对于实际工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报价人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买方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
5. 最低付款方式要求:即合同签订后,凭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的厨房设备经过安装、测试并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65%;尾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6. 合格的报价人:
6.1 报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认缴)或以上,且有能力提供设备和服务,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磋商。
6.2 报价人必须具备生产或经营厨房设备的资格。
6.3 报价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产销、安装、维修(厨房设备、电磁炉、热能设备、机电设备、钢结构、不锈钢及五金制品)。
6.4 报价人具有(2013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万元的厨房设备(必须包含排烟设备和炉具设备)的供货和安装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资料。
6.5 所有提供的产品质保期承诺均不少于1年。
6.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8.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采购人财务统计部(广州市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4楼)进行报名。
9. 报价疑问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午15:00时前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anqicaiwubu@163.com)。
10. 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不召开答疑会。答疑问题答复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
1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9:30时 (北京时间)。
12. 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1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4楼三汽公司第三会议室,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参加。
采购人: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联系人:简先生
电 话:020-87616220
邮编:510075
电子邮箱:sanqicaiwubu@163.com
网址:http://www.bus3.cn
使用单位: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维修中心
联系人:樊小姐,1376334601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东环支行
帐 号:644457753930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报价人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