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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及厨房餐具采购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所在地区江苏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SZYX2016-N-G-027
招标截止时间2016-12-26请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6-12-15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厨房设备及厨房餐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YX2016-N-G-027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厨房设备及厨房餐具

三、 采购预算:玖拾万圆整(¥:900000.00)

四、 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A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 采购正品产品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具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

(8)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9)投标单位具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至少二人的人员安装资格证书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0) 投标人如为非苏州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在苏州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以提供维修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机构应由投标人直接设立,或经投标人委托设立。委托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需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 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 证书》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1)外省市响应单位在中标后应至项目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评标时,由专家组评委对上述资料作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再进入评审。

B 、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如为非苏州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在苏州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

售后服务机构由投标人直接设立的(提供售后服务单位营业执照);

售后服务服务机构经投标人委托设立的(提供委托协议、被委托售后服务单位营业执照) ;

(6)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

出售时间 :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苏州市原鑫招投标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543058193738 开户行:中行南园大桥分理处

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2月26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13:30

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胡美芳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8001、/68364647

传真电话:0512-68360157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 邮政编码:215004

九、 统一踏勘时间:

供应商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812696090

十、 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16:00(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节假日除外)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812696090

十一、 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6875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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