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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PYTR16066采购公告

  • 贵州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所在地区贵州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GZPYTR16066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12-15
  • 1、项目名称:铜仁市思源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PYTR16066
  • 3、项目序列号:GZPYTR16066
  • 4、项目联系人:毛兴文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6782318/0856-5207181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班班通、学校网络、食堂厨房设备、浴室设备、实验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3,423,202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硬件部分: 70寸交互智能平板1. ★屏幕类型:LED背光A规屏(需提供 A 规屏原厂证明)2. ★屏幕尺寸:70英寸;显示比例16:9;亮度≥350cd/m2;对比度≥5000:1;整机屏幕可视角度≥178°;图像物理高清分辨率1920×1080; ,其余详见附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日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需要提供液晶电视触控一体机演示及教学器材样品展示。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液晶电视触控一体机、展台、校园广播、校园网络设备、会议室设备、高清录播系统主机、高清录播系统软件);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6、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两份。 (1)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液晶电视触控一体机、展台、校园广播、校园网络设备、会议室设备、高清录播系统主机、高清录播系统软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 (2)特殊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7-14 09:00:00至2016-07-20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8-05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8-05 14:30:00
  • 12、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7-14 09:00:00至2016-08-05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支票或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入账后凭进账单据投标截止前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缴款收据。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 帐 号:0601001500000296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
    • 联系地址: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 杨胜旺
    • 联系电话: 0856-352430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3)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价格扣除,即对其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27号久联华厦13楼(贵阳) 铜仁市金滩汽车站旁(铜仁)
    • 项目联系人: 毛兴文
    • 联系电话: 0851-86782318/0856-520718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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