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档案设备、网络和安防设备、厨房设备项目(B包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审判法庭档案设备、网络和安防设备、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1610020044
项目联系人:魏海路、尹志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61572
采购人:容城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13228
代理机构: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61572
预算金额:19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1月0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3、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监控摄像机、显示电视墙、解码器、磁盘阵列,为保证系统稳定性上述设备要求为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4、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监控摄像机、显示电视墙、解码器、磁盘阵列)生产厂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及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及平台开发体系成熟度CMMI5级认证证书;5、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中国环保产品(Ⅱ型)认证证书;6、具备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BDTDZFE2016-119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主要设备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ISO20000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CMMI5级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中国环保产品(Ⅱ型)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注:1、以上原件和证书需提供中文版,否则不予受理。 2、同时携带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以上资质原件,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