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7-01-11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2016GK1125SQ053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2-20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及直属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厨房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及直属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厨房设备工程
项目编号:2016GK1125SQ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850094、888588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林工:13702517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黄小姐0760-88850094、88858856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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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4. 投标人须持有市级建设单位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5. 须在广东省内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其它单位作为售后服务机构须有双方签署的委托售后服务协议书,须提供受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即从2013年12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9284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红色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如果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提供原件)。注: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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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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