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 | 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HJZB-ZCHW-2016-19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2-23 |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看守所、拘留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6-19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看守所、拘留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69.355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4个项目包。
第1包:
(1)项目包名称:专用设施及办公家具
(2)类别:货物
(3)用途:看守所管理
(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5)简要技术要求:审讯桌椅、办公桌椅等
(6)采购预算:人民币297.644万元。
(7)质保期:一年
第2包:
(1)项目包名称:办公设备
(2)类别:货物
(3)用途:看守所管理
(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5)简要技术要求:计算机、打印机等
(6)采购预算:人民币76.896万元。
(7)质保期:两年
第3包:
(1)项目包名称:电器设备
(2)类别:货物
(3)用途:看守所管理
(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5)简要技术要求:空调等
(6)采购预算:人民币44.568万元。
(7)质保期:一年
第4包:
(1)项目包名称:厨房设备
(2)类别:货物
(3)用途:看守所管理
(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5)简要技术要求:燃气灶具、蒸饭车等
(6)采购预算:人民币50.2478万元。
(7)质保期:一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各包通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14年1月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包特定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三种国家家具质检中心或省部级(含)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主要原辅材料及成品的抽样检验报告;
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武汉的,须委托武汉本地单位负责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第2包:
1、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由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计算机、打印机)须入选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第18期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所投(计算机)须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
第3包:
1、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空调)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由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空调)须入选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第4包:
1、投标人应是所投主要货物(燃气灶具)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且须具备《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及《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还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王 磊(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 85870905 85870026
(二) 其他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时~10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1、份数:一套。
2、格式:无规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3、各投标人针对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二)各包通用要求:”,提交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一份)。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各投标人针对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三)各包特定要求”,提交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注明只需提交复印件的,不需提交原件):
第1包:
(1)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证书。
(2)抽样检验报告。
(3)近两年(2014、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5)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情况(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本地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第2包:
(1)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18期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3C认证证书(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两年(2014、2015)的财务报表。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第3包:
(1)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两年(2014、2015)的财务报表。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第4包:
(1)《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制造商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
(3)近两年(2014、2015)的财务报表。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其他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单位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
(2)投标人所提交的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
(4)未报名或未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五、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道100号
联 系 人:李金国
电 话:1303710005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王 磊(招标二部)
电 话:027-85870905 027-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6923867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