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6-12-2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0】341号及《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6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厨房设备及配套厨具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起自永定新河北津汉高速;终点与现状海景大道相接。路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37+628.605,路线长37.629公里。路线远期向西延伸与津港高速二期、津石高速相连接,形成滨海新区高速环线。
根据总体计划安排,拟对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厨房设备及配套厨具采购进行招标。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官港收费站、新城收费站、西部新城收费站、九大街收费站、黄港收费站、清河农场收费站厨房设备及配套厨具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期:2017年1月24日~2017年6月2日,共计:12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净资产不低于100万的合格厨房设备及配套厨具生产商或供货商。近五年完成一项类似厨房设备及配套厨具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____》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457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段海英 |
电 话: |
022-58076065/13803071730 |
电 话: |
022-66298907/15332001108 |
传 真: |
022-27122218 |
联 系 人: |
张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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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