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许昌市公安局 | 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中标 | 招标编号 | ZFCG-G2016197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1-03 |
[]ZFCG-G2016197号许昌市公安局
“厨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许昌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厨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480号
联系人:陈先生 18637460521
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与龙兴路口东北角
联系人:马先生 0374-2968027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厨具”
项目编号:ZFCG-G2016197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普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博兴县曹王镇工业园
联系电话:15824841133
四、中标金额
659329元
五、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产品技术参数见附件
六、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公共资源大厦四楼评标一室
评委组成人员:李强 张宝玉 轩建举 尚复竣 陈海涛
七、招标文件及产品技术参数以附件形式一并上传。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许昌市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