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MNJ161114-01SG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1-03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
(重新公告) | |
标段编号: MNJ161114-01SG | |
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尧新增压站西幢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第十八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一、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装饰装修工程 | |
2、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 |
8、招标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尧新增压站西幢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地面墙体、水电、消防、空调、智能化厨房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3100 m2。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5、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其资格条件为不合格。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无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无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标方法: | |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七、其他: | |
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有效的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有效的投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原件。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资料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 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7月-2016年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 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7、投标单位如存在失信行为的,严格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 8、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时间,投标人自行招标文件。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月3日16时49分到 2017年1月10日16时49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20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36-348号八层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杨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广荣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5611006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53575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