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变更 |
招标编号 | QDGP201612009GK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1-10 |
关于启东市实验小学(开发区分校)、南苑小学(城南分校)厨房设备项目有关内容修改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2016年12月22日发布的项目编号为QDGP201612009GK的启东市实验小学(开发区分校)、南苑小学(城南分校)厨房设备项目应招标人要求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附件一“启东市实验小学(开发区分校)、南苑小学(城南分校)厨房设备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序号28货物“双门蒸饭箱”取消建议品牌,改为厂制品。
2.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递交时间:2017年2月6日下午2:00-2:3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2月6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P7“九、投标保证金”中增加以下要求:“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