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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采购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区浙江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杭经采字[2017]-001号
招标截止时间2017-01-12请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7-01-10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湖州市南浔镇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杭经采字[2017]-001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发包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约4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1

食堂设备采购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项目的供货及服务。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1 月 10 日至2017年 1 月 1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2、地点: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1155号四楼)

3、售价:报名费300元(代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应在浙江范围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应提供投标人在浙江省内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由投标人直接设立,委托其它单位为售后服务机构的不予认可[含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单位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的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筑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 资料 栏并填写,原件一份);

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州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8、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小颖 电话:0572-2372728 传真:0572-216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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