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福建省清流县第一中学 | 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SMYG2017-QX003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7-01-22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1-12 |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清流县第一中学委托,将对其厨房设备及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SMYG2017-QX003
2、项目名称:厨房设备及课桌椅采购
3、招标项目:见下表。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电话 |
1 | 1 | 厨房设备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90093.20 | 福建省清流县第一中学 | 蔡文华 05985323815 |
2 | 1 | 课桌椅及黑板等采购 | 1 | 273690.00 | 福建省清流县第一中学 | 蔡文华 05985323815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原件胶装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投标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
2017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6、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 200
元,清单及其它材料捆绑出售。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7、购买标书汇款帐户:
开户名: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账 号: 416958372386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7年1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会议室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元整,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账 号: 416958372386
13、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室
邮编: 365000
传真: 0598-8298628
电子信箱 :smsygzb@qq.com
联系电话:0598-8298629
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徐庆红
14、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三明清流县政府采购网(http://ql.smzfcg.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0日